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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開始放暑假了,


有些學生選擇在這段時間去外國遊學,


學外語兼旅行;


有些學生則選擇到外國打工、賺錢、


學外語兼旅行。


老爸朋友的孩子選擇到美國黃石公園


打工,


賺錢、旅行、順便學英語。


行前問小星,


這樣英語會進步嗎?


小星怯怯的回曰:應該吧!


但小星的感覺很不好,


理由是去黃石公園打工為期


不過二個月,


而且對談的語言模式都是固定的,


一星期就可以很熟了,


但在旅遊旺季餐廳


是不會讓不是很懂英語的人站櫃台,


頂多就是碰到不會講英語的華人


幫忙翻譯而已。


小星在台灣的期間,


也常常有人説去美國英文會變好吧?


小星的經驗是


去美國的第一年是瞎子、聾子和啞巴,


看不懂英文,


聽不懂英語;


不會說半句英語;


第二年半盲、半聾、還是啞巴;


第三年至少小星可以打電話


和Amazon 吵架説沒有申辦


Premium card 要退小星錢。


英文和英語是不一樣的。


英文是閲讀、思考、寫作能力,


英語只是口説、溝通的語言能力。


外勞來台灣半年就可以講一般華語,


厲害的連台語、客家話都會説,


但是他們看不懂火車站的站牌,


也看不懂小學課本。


同樣的,


去美國三年英語應該會進步很大,


但英文則不一定了。


如同小星,


小星會説華語、台語,


因為在台灣只讀到國中,


沒有受過太多中文文學教育。


所以小星不敢説自己中文很好。


前一陣子,


老爸帶小星去見一位他的大學同學,


小星順便拿了份學校的紀念品


作見面禮,


老爸同學説你還帶來束脩!


小星立馬儍眼-聽嘸!


老爸連忙解危說小星在台灣


只唸到國中,


文言文不太懂。


總歸一句,


想要在外國遊學或打工加強外語能力,


短期間是沒有効果的。


小星不是說英語不重要,


英語只是一件溝通的工具,


小星剛到美國連點個漢堡、


Subway都有困難,


但點過幾次之後,


就發現店員每次問的都差不多,


只是講很快而已,


聽久了就懂了。


相信小星,


美國有1/10的人口不會講流利的英語,


所以口說英語不好不用太難過。


為加強英語文能力,


台灣的大學規定畢業前


要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測驗,


否則不能畢業,


聽說好多大學生都很苦惱,


甚至還要花錢去補習。


小星一時興起拿起家裡全民英檢中高級


參考書來做看看。 

 

 

 

疑!


家裡為何會有這種書,


老爸説當初為了給我和老哥


樹立學習英語模範, 


 他自己買了一些參考書就去考試了。


小星試做了一下,


慘!


錯很多。


I have gained too much weight 


recently. 


My trousers 

1. aren't going to fasten. 

2. haven't fastened.

3. won't fasten. 

4. didn't fasten. 


小星認為1、3都對,


但答案是3。


疑!


be going to 不是will 嗎?


老爸解釋說


當用 “be going to" 時,


通常是「早已經有計畫、已決定好」


要去做這件事;


但用 “will" 時,


通常是在講話的「當下才下這個決定」,


或是對於這件事


「並沒有非常明確的計畫」,


而從時間來看,


"I’m going to … (future plan)." 


通常指較「短期」的未來,


例如馬上就要去做了;


而 “I will … (future plan)." 通常指較


「長期」的未來,


以這兩個簡單的句子為範例:


1) I will be a doctor. 

(2) I am going to be a doctor . 


雖然中文翻譯都是「我要當醫生」,


但用 “will" 時是指「將來的意願,


不一定會當成醫生」;


用 “be going to" 時是指


「即將要成為一醫生,


已確定的事實」。


赫!


聽莫有。


比TOEFL和SAT還難。


 

  

  

 

 考TOEFL 和SAT是題目幾乎看不懂,


全民英檢則是好像每個答案都對,


而且重點是美國人好像


不是這樣說話和寫作的。


這讓小星想起去年參加


柏克萊中文檢定考試的題目,


看了都想笑,


每個答案看起來好像都可以,


但是台灣人日常生活的說話和寫作,


好像跟考試的內容不太一樣。


所以全民英檢沒考高分,


並不代表英文真的不好,


但考不過,


英文可能要加強一下了。


老爸全民英檢中高級考了個高分,


他可以很順暢的用英文


討論他的専業領域,


去年來美國找小星,


小星卻發現老爸點個


Sour Bread Clam Chowder都很吃力,


但是這並不影響老爸専業的英文能力。


小星要強調的是専業的英文能力


比口説的英語能力重要。


有些柏克萊教授的英語實在不敢恭維,


口音重、句型文法一團亂,


小星碰過一位台灣來的物理教授


他的英語是要用中文的思考邏輯去想


才聽懂,


一句話連用三個動詞,


如go outside buy and eat,


雖然口説英語鱉腳,


但無損他的學術地位。


小星還發現在美國


英語説的呱呱叫的台灣人學歷、


職位往往不高;


反倒是一些英語說的不好的人,


往往是高學歷、高科技、高職位人士。


大概這些高學歷的台灣人沒時間


學生活英語吧!


如果要學點漢堡之類的生活日常英語,


還是要在美國學習才有辦法進步。


但是説一口流利的英語


並不表示你在美國的生活會比較好。


Last but not the least , 


美國的乞丐英語都説的比小星好。


加強専業英文能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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